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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优化: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PG电子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9-30点击次数:

  

德邦优化: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PG电子官方网站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于2015年11月11日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 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 现发布本次基金

  理办法》和《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 的有关规定,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8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止(送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11月27日,即在2015年11月27日下午交易时

  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

  (1) 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签字,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包

  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

  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

  证书复印件等)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

  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

  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及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正反面复印件; 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

  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

  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

  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以

  身份证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正反面

  复印件; 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

  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 应由代理人在

  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或

  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代理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正反面复

  印件; 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

  年11月28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准) 通过专人送交、 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并请在

  信封表面注明: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联系人:王刚、邹瑶 联系电线、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即2015

  年12月14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 为有效表决票; 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

  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 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

  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 或未能在规定时

  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 均为无效表决票; 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

  不是同一天的, 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 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

  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 并与登记

  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

  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 根据2013年6月1

  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

  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 但如果授权方式发

  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 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详细

  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线、 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 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德邦

  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提议对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基金”) 实施转型。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

  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 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的有关内容对 《德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

  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

  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 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 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 此

  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

  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投票截止日为 2015 年 XX 月 XX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 “基金账户号”, 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

  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 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 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

  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德

  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提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

  基金名称由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 “德邦优化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同时,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该基金投资目标的表述, 增加了该基金权益资产的投资范围, 并重新调整了投资

  策略和投资组合限制等相关条款的表述, 在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中

  投资模型, 优化配臵基金资产于各类风险资产, 并同时精选个股与个券, 通过上

  述积极的组合管理投资策略,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增

  投资模型, 灵活配臵基金资产于各类风险资产, 并同时精选个股与个券, 通过上述积极的组合管理投资策略,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增

  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策略的实现,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并计入股票投资比例;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4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股

  分离交易可转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债券、债

  券回购、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本基金具体投资策略分三个层次: 第一是大类资产的配臵, 本基金通过分析、 预

  判宏观经济周期及市场走势, 结合美林投资时钟, 分配权益类证券和固定收益类

  证券的投资比例, 以在充分分散系统风险的同时, 最大程度的提高基金资产组合

  投资收益; 第二根据宏观经济形势、 国家产业政策、 行业自身发展周期等综合因

  素挑选前景景气的行业进行配臵; 第三是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 挑选具有持续

  型量化衡量投资组合在各因素上的风险暴露, 综合考虑其风险收益特征, 构建适

  产业政策PG电子官方网站、 产业结构、 技术发展及市场竞争的动态跟踪和研究, 把握大类资产和

  行业发展趋势, 结合美林投资时钟, 以在充分分散系统风险的同时, 最大程度的

  利能力下降, 政府以货币及财政宽松政策刺激经济, 资金成本及债券到期收益率

  在复苏阶段,经济刺激政策发挥作用,GDP 增长率加速,企业盈利大幅上升,

  加息以控制通胀和过热的经济,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选择黄金、 矿产和能源等与大

  宗商品相关的股票板块;在滞胀阶段,GDP 的增长率降到潜能之下,但通胀却

  继续上升, 周期类股票和债券的表现较差, 本基金将降低投资仓位, 并有针对性

  总体而言,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灵活配臵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产品。

  在综合以上分析之后, 当权益类市场形势有利时, 将加大对价值型股票的投资比

  2、行业配臵策略 本基金认为, 作为构成国民经济有机整体的因素, 各个行业的景气程度、 发

  也处于各自不同的生命周期中, 并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进行着变革和更

  行业配臵方面, 本基金将采取由外及内、 由表及里的深入研究, 综合考虑各

  的不同阶段, 行业景气度较高的行业; 内部因素着重研究行业处于自身生命周期

  行业进行横向、 纵向比较, 并在此基础上判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而确定

  司投资价值的首要因素; 上市公司业绩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 合理的估值水平是

  保证证券投资的安全边际。 在确定行业配臵之后, 本基金将在备选行业中, 自下

  考察公司所处行业成长空间、 政策支持力度、 竞争状况, 评估公司是否具备持续

  将通过实地调研方式, 重点考察分析包括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 市

  场开发能力、 商业模式优势、 资源优势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 挖掘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公司。

  ②价值定量分析: 本基金通过价值定量分析, 选择价值被低估、 未来具有相

  对成长空间的上市公司股票, 形成优化的股票池。 主要进行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

  主营业务收入增速、 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公司利润额的匹配程度、 偿债能力、 资产

  负债结构、 营运效率、 P/B, P/E, P/S 等相对估值指标和自由现金流价值 (FCF)

  化衡量投资组合在各因素上的风险暴露, 综合考虑其风险收益特征, 构建适应市

  场环境的投资组合。 具体而言, 该模型中的每个因素都代表一种选股的逻辑, 我

  市场关注中小市值企业时, 反映公司市值大小的因素权重要大一些; 当同行业内

  流动性, 分析拟投资股票的流通市值规模和交易活跃程度, 选择具有足够流动性

  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等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臵策略。同时,通过考察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 信用风险等因素认识债券的核心内在价值, 运

  用久期管理、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投资策略进行债券组合

  资者数量上限, 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同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债主体

  资产规模较小、 经营波动性较高、 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 进而整体的信用风险

  相对较高。 因此, 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控

  将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上限。 第三, 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品

  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 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

  段, 综合考虑股票合理价值、 标的股票价格, 结合权证定价模型、 市场供求关系、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 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 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

  面分析, 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今后,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 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 基金还

  (1)本基金持有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1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本基金净资产的 1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

  (15)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

  (16)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

  值的 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

  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

  (17)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

  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

  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

  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

  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 一年

  款基准利率, 其能反映出本基金投资配臵固定收益类及现金类资产以达到获得持

  比较基准推出,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

  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 (收盘价) 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该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

  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 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

  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

  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基金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

  (六)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告书, 予以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10、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6、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予以公告。

  (十)投资股指期货相关公告 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情况、 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

  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说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本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 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应立即通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

  损失赔偿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

  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

  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 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

  及转型后的德邦优化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 《德邦优化配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而成的 《德邦优化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 原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日起失效。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41号文)核准募集,基金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9月21日公开募

  集, 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从合规的角度来看,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

  条,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

  露;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基金已经出现连续六十个工

  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基金转型为德邦优化灵活配臵混合型

  基金, 放宽了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限制, 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故德邦优

  化配臵股票型基金需要转型。 因此, 德邦优化配臵股票型基金的转型, 将有力于帮助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

  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 如有必要,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 在

  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修订, 并重新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

  9、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10、 《销售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同年 6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